村级年度科普工作计划

时间:2024-01-13 12:30:18 年度工作计划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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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级年度科普工作计划

  人生天地之间,若白驹过隙,忽然而已,相信大家对即将到来的工作生活满心期待吧!让我们对今后的工作做个计划吧。好的计划都具备一些什么特点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村级年度科普工作计划,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村级年度科普工作计划

村级年度科普工作计划1

  一、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实施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和落实科学发展观,通过“计划”的实施,不断促进农村科普体系的建设,提高广大农民的科学文化素质,让科普公共服务持续惠及广大农民,助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二)目标任务

  1、在总结多年来,特别是“十五”计划时期农村科普工作经验的基础上,通过抓重点、抓亮点、抓示范,“十一五”规划期间,在全国每年评比、筛选、表彰一批有突出贡献的、有较强区域示范作用的、辐射性强的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农村科普示范基地、农村科普带头人、少数民族科普工作队等先进集体和个人。

  2、在推荐、评比过程中通过农民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广泛宣传,以点带面、榜样示范,增强农民学科技、用科技的兴趣和意识,把学习科技知识变成广大农民的自觉行动;提高广大农民的科学意识和依靠科技脱贫致富、发展生产、保护环境、改善生活质量的能力;引导广大农民建立科学、文明、健康的生产和生活方式。

  3、建立动员全社会力量开展农村科普工作的长效机制,开拓创新农村科普工作,提高科普公共服务能力,逐步建立完善适应农村特点、满足农民科技需求的科普工作新体系。

  (三)实施原则

  1、面向社会,统一标准。评选范围面向社会各界,符合推荐范围和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均可申报,统一评审标准。

  2、立足科普,注重公益。评选对象立足于农村科普工作战线,注重社会公益,不以营利为主要目的。

  3、差额评选,择优支持。各省推荐名额与最终确定获奖名单实行差额评选制,从各省推荐名单中择优支持。

  4、奖补结合,追踪问效。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通过以奖代补和奖补结合方式对评选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开展科普惠农活动进行补助和奖励,为植根于基层的农村科普组织和农村科普带头人更好地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创造更好的条件。对中央财政专项资金的使用及其结果实行监督考核和追踪问效。奖补资金主要用于奖励和补助先进集体和个人购置科普资料和设备,以及面向农民和农村青少年开展培训讲座、展览、引进推广新技术和新品种等农村科普活动的支出。

  二、推荐范围和条件

  (一)农村专业技术协会

  推荐范围:经社团管理部门依法登记、在农村科普工作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县级以下(含县级)农村专业技术协会。

  推荐条件:

  1、组织机构健全、产权明晰、遵纪守法、管理规范;

  2、获得县级以上(含县级)农村科普工作奖励;

  3、会员农户在100户以上,拥有一项或多项适用技术,在科学普及、技术推广、协会管理方面具有较强的示范带动作用;

  4、成立3年以上,具有较强的持续发展能力,会员年均纯收入高于本县农民年均纯收入20%以上;

  5、致力于农村科普事业,普及科技知识、弘扬科学精神、传播科学思想、倡导科学方法;崇尚科学文明,反对愚昧迷信;在提高农民科学素质和专业技能,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方面成效显著,得到当地群众的广泛认可和好评。

  (二)农村科普示范基地

  推荐范围:建立在农村、直接面向农民和农村青少年,以讲座、展览、培训、示范、咨询、服务等方式普及科技知识、弘扬科学精神、传播科学思想、倡导科学方法,致力于提高农民科学素质,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做出突出贡献的场所。

  推荐条件:

  1、有明确的科普工作规划和任务目标;

  2、获得县级以上(含县级)农村科普工作奖励;

  3、具有开展科普活动的固定场所和科普设备,定期更新科普内容;

  4、常年开展面向农民和农村青少年的科普讲座、展览、培训、咨询等科普活动。每年开展活动的时间100天以上、受益群众1000人次以上,或推广的实用技术形成产业化优势,在提高农民科学素质和专业技能,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方面成效显著,得到当地群众的广泛认可和好评。

  (三)农村科普带头人

  推荐范围:长期在农村面向广大农民开展科普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农民专业技术人才和农村科普志愿者。

  推荐条件:

  1、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宣传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模范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

  2、获得县级以上(含县级)农村科普工作奖励;

  3、具有奉献精神,热心农村科普事业,普及科技知识、弘扬科学精神、传播科学思想、倡导科学方法;崇尚科学文明、反对愚昧迷信;

  4、在农村开展科普工作连续3年以上。在组织开展农村科普工作和依靠科技带领农民致富,提高农民科学素质和专业技能,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方面成绩显著,能够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得到当地农民群众的广泛赞誉。

  (四)少数民族科普工作队

  推荐范围:在少数民族地区成立的,面向少数民族群众开展科普宣传,做出突出贡献的少数民族科普工作队。

  推荐条件:

  1、认真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科学发展观,模范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维护和促进少数民族地区团结与稳定;

  2。获得县级以上(含县级)农村科普工作奖励;

  3、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成立,成立时间在2年以上;

  4、具备必要的科普宣传设备,具有较好工作基础;

  5、常年面向少数民族群众开展科普讲座、展览、培训、咨询等科普活动。每年到少数民族地区开展科普活动的时间不少于100天,在提高少数民族群众的科学素质,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方面成效显著,得到当地群众的广泛认可和好评。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和个人,不得申报和推荐:

  1、有违法违纪行为的;

  2、有损害农民利益行为的;

  3、有其他造成不良影响行为的。

  三、组织实施

  (一)每年3月底前,由中国科协、财政部综合各省农村科普工作等情况,确定各省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农村科普示范基地、农村科普带头人和少数民族科普工作队的推荐名额,并下达到各省(区、市)。其中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农村科普示范基地、农村科普带头人的推荐名额按评选名额的120%进行分配,少数民族科普工作队的推荐名额按评选名额的150%进行分配。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农村科普示范基地、农村科普带头人和少数民族科普工作队的`申报不得交叉重复。申报单位和个人同时符合多个推荐范围和条件的,只能按其中一项进行申报。

  (二)省级科协和省级财政部门根据中国科协、财政部下达的推荐名额和本方案规定的推荐范围和条件,结合本省农村科普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在4月底前下发到各市、县,并通过本省的主要媒体广泛宣传,向政府机构、社会组织和广大农民公开评比和筛选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农村科普示范基地、农村科普带头人和少数民族科普工作队的推荐条件和申报程序。认真组织做好本省的推荐工作。

  地(市)科协和地(市)财政部门要积极配合省级科协和财政部门做好推荐工作。

  (三)县级科协和县级财政部门根据本方案和本省的实施方案,通过当地媒体开展宣传工作,广泛动员当地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组织指导符合条件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申报;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确定推荐单位和个人名单;县级科协和财政部门应将推荐名单在有关乡村公示10天,广泛征求意见;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县级科协和财政部门在6月底前,将正式推荐名单和相关材料上报省级科协和财政部门。

  (四)省级科协和省级财政部门汇总各县推荐名单和相关材料,成立评审委员会进行审核,在中国科协和财政部下达的推荐名额内,提出推荐单位和个人名单;推荐单位和个人名单须在本省媒体公示10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省级科协和财政部门于7月底前,将正式推荐名单和相关材料上报中国科协和财政部。

  (五)中国科协和财政部汇总省级科协报送的申报材料,成立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在媒体公示10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9月底前由中国科协和财政部批准并下达各省级科协和财政部门。对受到表彰的单位和个人,分别授予“全国科普惠农兴村先进单位”和“全国科普惠农兴村带头人”称号,由中央财政资金给予奖励和补助。

  (六)各级科协和财政部门要积极宣传获奖单位和个人的先进事迹,要加强对奖补资金的管理和监督,要加大对获奖单位和个人开展农村科普工作的指导力度,使其在提高农民科学素质,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发挥更大作用。要认真做好工作总结和经验交流。省级科协和财政部门应于12月底前将年度工作总结报中国科协和财政部。

  四、保障措施

  (一)统一认识,加强领导。实施“科普惠农兴村计划”是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落实《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提高农民科学素质,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举措。各级科协和财政部门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加强对计划实施工作的组织领导,纳入相应的工作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和人民团体共同组织实施,发挥各自优势,密切配合,形成合力,保证计划顺利实施。

  (二)广泛宣传,正确引导。受表彰的“全国科普惠农兴村先进单位”和“全国科普惠农兴村带头人”是广大农村基层科普组织和科普工作者的杰出代表。要把对优秀农村基层科普组织和农村科普带头人评比筛选过程与普及科技知识、弘扬科学精神、传播科学思想、倡导科学方法有机地结合起来,通过广泛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进一步激发广大农村基层科普组织和科普工作者的积极性、创造性,引导激发广大农民学科学、讲科学、用科学的积极性、创造性,引导全社会共同关注农村科普工作。

村级年度科普工作计划2

  在各级科协和财政部门的精心组织下,200年“科普惠农兴村计划”的表彰工作顺利完成,奖补资金已陆续到位。为使科普惠农兴村先进集体和带头人进一步发挥好示范作用,用好奖补资金,带动更多的农民依靠科技致富,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助力新农村建设,中国科协、财政部开展200年“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实施和资金使用情况总结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做好200年“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工作总结

  受表彰对象所在地的县级科协、财政部门要认真做好200年“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实施与资金使用情况的总结工作。总结经省级科协和财政部门审核后,于200年11月30日前报中国科协农技中心。主要从以下两方面进行总结:

  (一)200年“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实施情况及成效,重点突出受表彰单位的工作业绩和成效。

  (二)奖补资金使用情况。按照《科普惠农兴村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对报账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总结,并提出意见建议。

  二、加强对表彰对象的跟踪服务和宣传

  (一)建立定向服务制度。县级科协、财政部门要建立与受表彰对象的联系制度,明确联系人,及时了解需求,提供指导和服务。各地科协要组织本地获奖单位、个人围绕《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工作主题和新农村建设的要求,开展科普惠农宣传和服务。同时组织专家针对获奖单位和个人的需求开展培训,为获奖单位和个人提供科普宣传资料,组织获奖单位和个人参加科普日、科技周、科技下乡等各项科普活动,为获奖单位和个人进一步开展科普惠农创造条件。

  (二)保证奖补资金专款专用,确保报账便利。县级科协、财政部门要严格按照《科普惠农兴村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要求和《科普惠农兴村计划专项资金项目预算表》的内容,保证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要及时发现、了解奖补资金使用和固定资产管理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积极协调,及时研究解决,保证获奖单位和个人在按规定使用资金后能够方便、快捷地履行报账手续。

  (三)加大宣传力度。各地要通过报纸、电视、广播等媒体积极宣传“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及获奖单位和个人的先进事迹,帮助获奖单位和个人及时总结科普惠农取得的成效和经验,进行宣传和推广,发挥获奖单位和个人的示范带头作用,扩大“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在当地的影响。

  三、几点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要把“科普惠农兴村计划”作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积极发展现代农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和《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的重要举措,认真负责,抓紧抓好。

  (二)注重实效,惠及农民,方便农民。在开展调研、跟踪服务时,一定要从实际出发,从农民的利益出发,及时解决出现的问题,服务广大农民和表彰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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