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能年度工作计划

时间:2021-12-07 16:02:06 年度工作计划 我要投稿

节能年度工作计划三篇

  时间流逝得如此之快,我们又将续写新的诗篇,展开新的旅程,写好计划才不会让我们努力的时候迷失方向哦。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写好计划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节能年度工作计划3篇,欢迎大家分享。

节能年度工作计划三篇

节能年度工作计划 篇1

  上海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节能减排工作,经过全市上下共同努力,“十一五”单位生产总值能耗累计下降20%左右的目标顺利实现;二氧化硫、化学需氧量削减30。2%和27。71%,降幅分别列全国第二位和第一位。虽然“十一五”节能减排工作取得了很大成绩,但“十二五”期间也面临许多新的挑战和矛盾。“十二五”期间,上海围绕国家拟下达的“单位生产总值能耗累计下降18%、碳排放强度下降19%,以及污染物排放继续大幅削减”的节能减排指标,确定了推进节能减排工作的主要思路:

  一、坚持能耗和排放强度约束,更加注重能源消费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在继续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降低单位产出能源消耗的同时,探索实施能源总量控制制度,对于用能量大、增长快、单位能耗产出效益低的高耗能行业和重点项目,以及能耗总量大、增长快的区县、园区等,要加大能耗总量控制力度。

  二、坚持以结构调整为根本,更加注重技术进步和强化管理挖掘节能减排潜力。继续把结构节能减排作为今后一段时期的治本之策,通过控制高耗能产业进入和淘汰落后产能,减少经济增长对能源需求的压力;充分发挥总量控制在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产业布局中的作用,削减污染物存量。同时,要进一步加大节能减排技术改造的力度,推进重点工程建设,强化用能排污单位管理,不断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减少污染物排放。

  三、坚持以政府推动为引领,更加注重运用市场机制和法律手段推动节能减排和低碳发展。加强和改善各级政府对节能减排工作的组织领导、政策扶持和目标分解考核等;发展节能服务产业,建立节能减排交易市场,为企业节能减排开辟新的路径;注重运用价格手段,引导企业自觉节能减排;注重运用法律手段,约束企业主动节能减排。

  四、坚持以工业领域为重点,更加注重多领域、全社会节能减排。在继续做好工业领域节能减排工作的同时,强化、深化建筑、交通等领域节能减排工作。要在居民生活、中小企业等相对薄弱领域也有所突破,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节能减排。

  重点推进以下七项制度措施:

  一是探索实施能耗总量增量控制和节能量交易试点,完善节能减排监测、计量、统计和考核体系。根据各主要用能行业、各区县的发展规划和节能减排潜力,确定其到20xx年的能耗,把总量控制和单位增加值能耗下降率等指标均作为考核约束性指标。探索开展节能量、碳减排和排污权交易。

  二是围绕提升能效,强化节能标准建设和能效对标达标工作。工业领域,选择能源消耗多、节能潜力大的主要产品制定出台地方产品能耗限额标准。建筑领域,研究制订比现行节能标准更具操作性、更易执行监督的节能设计地方性标准,制定出台政府机关、学校、医院、星级饭店、商业设施等合理用能指南。交通领域,研究制订水运、航空、轨道交通、公交、出租等行业合理用能指南或能耗限额标准。同时,发挥标准的引领和倒逼作用,推进对标达标工作。鼓励用能单位向先进性标准迈进,对能耗超限额标准的单位给予差别电价等处罚和媒体公布等。

  三是强化能源审计,挖掘节能潜力,形成节能能力。深入推进工业企业、交通企业和政府机关、医院、商场、旅游饭店、学校等领域的大型公共建筑的能源审计。根据能源审计中发现的节能潜力,推出一批技改项目,通过合同能源管理等途径,实施节能改造。

  四是实施高耗能行业准入限制和前置性“批项目、核能耗”、“批项目、核总量”制度。尽快修订出台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配套办法等,继续实施“行业限批”和“区域限批”规定。严把“能评”和“环评”关,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环保评估文件及其审查意见,作为项目审批、核准或开工建设的前置性条件。

  五是发挥价格机制和财政政策对节能减排的约束和激励作用。进一步加大差别电价实施力度,对能耗超过产品单位能耗(电耗)限额标准或超过用能定额单位,实行惩罚性价格政策。提高主要污染物排污收费标准,促进企业加快污染治理。完善财政支持政策,促进节能减排专项资金常态增长。

  六是强化重点单位节能减排管理,依法推进节能减排。开展钢铁、化工、石化、电力等高耗能、高排放行业企业节能减排自愿协议。理顺在沪央企等重点用能单位的`管理体制。对中小企业提供节能减排专项指导和服务。健全能效标识制度和推广利用机制,完善节能减排监察执法机制。开展能源管理师试点。

  七是营造全社会节能减排氛围。深入开展节能减排宣传教育,积极倡导节约型的生产方式、消费模式和生活习惯。大力提倡绿色消费,引导居民使用节能产品。

节能年度工作计划 篇2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环境监管专项稽查工作,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和工作方法,规范程序,完善工作制度,牢固树立依法行政严格执法的理念,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和服务发展的能力。

  二、组织领导

  为严格贯彻落实环境监管专项稽查工作,区环保局成立由况红局长任组长,副局长秦小林、赵黎明、金吉中、廖华昌和纪检组长郑荣峰、支队长赵云为副组长,各科室、支队、中心为成员的环境监管专项稽查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全区环境监管专项稽查工作。同时将抽调部分园区、乡镇、街道的同志参加交叉稽查,区环境监察支队负责日常工作。

  三、稽查范围

  新区、工业园区、乡镇、街道20xx年以来按照《环保法》、《环境监察办法》等法规及文件要求,开展的环境监察、“四清四治”、建设项目管理、排污申报与排污费征收、环境信访及纠纷处理、环境安全监管等工作情况。

  四、内容及重点

  (一)污染源的现场监督检查。重点稽查辖区内各污染源企业(工业企业、养殖企业、榨菜行业等)日常监管每季度不少于一次的现场监察记录单;辖区内饮用水水源地日常监管每月不少于一次的现场监察记录单和巡查记录;各专项行动的方案、总结上报情况;每一个污染源档案是否按“一源一册”装订成册。

  (二)环境风险防范。重点稽查是否将环境安全工作纳入“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是否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每年是否组织至少一次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是否按照要求开展环境安全的专项行动,制定方案,上报总结,建立台账;辖区是否存在重大环境安全隐患,是否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是否建立规范的环境风险防范工作档案。

  (三)环境污染纠纷调查处理。重点稽查每件投诉案件处置率、满意度和及时性,是否做到一档一册。

  (四)排污申报及排污费征收。重点稽查应征未征的;核定的排污量与实际的排污量明显不符的;提高或降低排污费征收标准征收排污费的;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减征、免征或者缓征排污费的;未按国家有关规定的程序征收排污费的;对排污者拒缴、欠缴排污费等违法行为,未依法催缴、未依法实施行政处罚或者未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不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未将排污费缴入国库的;是否有环保主管部门以外的机构征收排污费或者干预排污费征收工作的,档案资料是否齐全完整、规范。

  (五)“四清四治”。重点稽查台账及系统使用情况,环保手续的督办情况,环境保护目标的监管情况。

  (六)其他。重点稽查能力建设。

  五、稽查步骤程序

  专项稽查按照制定稽查计划、事先告知、实施稽查、文书制作及送达、稽查建议执行和案卷归档六个步骤执行。

  (一)制定稽查计划:确定稽查对象、制定具体稽查工作方案。指导稽查对象先期开展自查工作。

  (二)事先告知:发出《环境监察稽查通知书》,包括告知稽查的时间、内容、需要准备的资料及稽查人员姓名、职务等。

  (三)实施稽查:查阅档案资料、对排污单位进行现场检查、询问调查。制作《环境监察稽查询问笔录》或《环境监察稽查记录》,由当事人确认后签字。

  (四)文书制作及送达:稽查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撰写《环境监察稽查报告书》,提出稽查建议,经批准后制作《环境监察稽查意见书》,送达被稽查单位。

  (五)稽查建议执行:被稽查园区、街道乡镇在接到《环境监察稽查意见书》后及时整改,并在30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反馈落实情况。

  (六)案卷归档:稽查工作结束后,各片区对稽查工作中形成的各种材料立卷归档,实现一案一档。稽查档案至少应包括《环境监察稽查通知书》、《环境监察稽查询问笔录》或《环境监察稽查记录》、《个案稽查表》、《环境监察稽查意见书》、《污染源监察记录》(复印件)或污染源现场调查取证中证据材料(复印件),整改总结报告。

  六、实施步骤

  (一)自查阶段(1—2月)

  为确保专项稽查工作质量,请新区、各工业园区、乡镇、街道对照本《方案》的要求认真开展自查工作。

  (二)稽查实施阶段(3—8月)

  发出《环境监察稽查事先告知书》,以实地检查和查阅资料相结合的方式实施稽查,对稽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发出《环境监察稽查意见书》。发现不属于稽查范围的事项,应当及时移送有管辖权的部门处理。

  (三)整改提高阶段(9月)

  被稽查的新区、园区、乡镇、街道按照《环境监察稽查意见书》要求,逐一落实,并于9月30日前报告整改情况。

  (四)跟踪督察阶段(10月)

  稽查小组将适时组织人员跟踪督促被稽查新区、园区、乡镇、街道对《环境监察稽查意见书》的整改落实情况,10月15日前完成档案收集归档工作。

  (五)总结通报阶段(11月)

  区环保局将对环境监察专项稽查工作进行总结,并将稽查结果在全区通报。

  七、工作要求

  新区、各工业园区、乡镇、街道应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开展自查工作,梳理环境监管执法过程中容易出现问题的部位和环节,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纠正。同时还要完善相关制度,用制度管人,不断提高执法水平。

  请新区、各工业园区、乡镇、街道于4月15日和9月20前分别向区环保局报送自查报告及整改完成情况。9月30日前各片区向支队办公室报送本片区的稽查、整改的汇总情况和相关材料。

节能年度工作计划 篇3

  一、工作目标

  根据全市“十二五”时期节能降耗区县目标任务分解,结合全区工作实际,计划20xx年全区(含高新区)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下降到0.176吨标煤,同比下降3%(市下达现代化目标考核指标为0.176吨标煤/万元);完成市下达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能耗总量下降的目标(市里初定总量下降707吨标煤)。

  二、主要措施

  围绕目标任务,我们将着力从以下四个方面开展工作:

  一是强化节能目标责任管理。

  全面摸排全区能源利用现状,认真分解落实节能指标任务,将节能目标责任落实到各镇街、开发区、相关部门及企业,加强督促检查和目标考核。加大对重点耗能单位的节能管理,以年耗能20xx吨标煤以上用能单位为重点(含非工企业),建立健全能源审计和能源利用状况报告机制,开展能效水平对标,特别是加大对信宁建材等重点耗能大户的监管。充分发挥区节能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职能作用,加强全社会能源生产、流通、消费的调查统计,研究建立工业、建筑、交通运输、公共机构、商贸流通以及农业农村能耗统计制度,加快推动各重点领域节能管理,提高全社会能源利用水平。

  二是强化节能重点项目建设。

  加大节能技术改造力度,组织实施东爵有机硅300台电机变频改造、英博啤酒锅炉烟气余热回收等9项节能技术改造项目,预计建成后可实现年节约标煤3423吨,其中华舜轮毂热加工生产线改造项目完成后预计可实现年节约标煤1500余吨。积极实施燃煤锅炉改造工程,加快推进辖区内工业生产和生活用燃煤锅炉关停或煤改气(电)工作,今年计划组织对南京工业大学、浦口医院、立业变压器公司等单位23台燃煤锅炉,实施关停或煤改气(电),预计改造完成后可实现年节约标煤5000吨。加快推进节能和循环经济示范项目建设,鼓励支持天印科技纳米多孔气凝胶等3个节能环保产业化项目建设,推进南钢嘉华100万吨钢渣微粉生产线等4个循环经济示范项目建设,促进信宁建材公司余热发电项目尽快投入运行,预计可实现年节约标煤2万吨。积极推广应用节能新技术、新产品,加快推动xx公司空压机余热利用、立业变压器公司地源热泵冷暖空调系统等节能新技术的示范应用,带动节能新技术在全区的普及推广。

  三是强化淘汰落后产能设备。

  深入开展恩凯化学、佳桂试剂等8家“三高两低”企业整治工作。其中关停企业7家,淘汰落后产能企业1家,力争提前半年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积极组织开展淘汰落后产能设备工作,全年计划淘汰珠联金属、海螺水泥等4家企业落后产能设备9台(套),淘汰国铁铸造、兴宇铁路等7家企业高耗能设备55台(套),预计可实现年节约标煤8730吨。

  四是强化节能宣传和示范推广。

  充分利用电视、网络、街边横幅等载体,广泛深入开展节能宣传教育。组织重点耗能单位开展节能知识培训,宣传政策、传递压力,深入基层开展高效节能照明产品系列推广活动,计划向全社会推广使用节能照明产品6万只。积极推进公共机构节能示范管理,根据国家《公共机构节能条例》,研究出台我区公共机构节能实施办法,加强公共机构节能督促检查,杜绝能源浪费,充分发挥公共机构在全社会节能中的表率作用,推动全民节能意识不断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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