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时间:2021-10-03 09:21:20 年度工作计划 我要投稿

实施年度工作计划3篇

  时光飞逝,时间在慢慢推演,我们的工作又迈入新的阶段,为此需要好好地写一份计划了。计划怎么写才不会流于形式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实施年度工作计划3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实施年度工作计划3篇

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篇1

  从我校大局着眼,根据李校长的新学期工作部署,我中心制定了如下计划:

  一、加强学习

  从生存与发展的角度重新认识,信息部的工作计划。学习,不仅仅是为了做好本职工作,而是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前提下,更好的、更全面的提高个人业务水平,在本职岗位上做得最优秀,最出色!那么,我中心的全体教师准备在本学期内,进一步的探究、完善工作方法,使自己的工作能在上学期的基础上得到提升,尽全力达到全校教职工的满意。同时,从当前“民生”的大环境下,我要求全体信息中心教师都要站在其他教师的角度来思考问题。比如:微机坏了,不要抱怨是如何坏的,而要在第一时间内来解决,回过头来再想今后怎样能避免再次发生类似的故障;而且做工作要有信心,有诚心,有细心,有耐心,有责任心。我想,能做到这“五心”,老师们的工作就会顺心了!

  二、充分发挥骨干教师的引领作用

  上学期我中心的赵梅和张建鹏老师被评为校骨干教师,本学期我校对骨干教师都有了具体的要求,工作计划《信息部的工作计划》。因此,根据我中心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听课制度。每周由两位骨干教师各准备一节示范课,要求其他教师听课、评课,在听与评的过程中,提高自身的教学水平和业务能力,尽快达到骨干教师的标准,早日成为骨干教师。另外,两位骨干教师还要带领全体任课教师,完成校本题库的建设,为今后的教学做好准备。

  三、明确分工,紧密协作

  在工作分配上,进一步落实岗位责任制,明确责任。是自己本职工作,就责无旁贷的应该尽全力做好;不是自己的工作,应从学校的大局出发,不计较个人得失,协同其他老师做好。决不能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如果再有谁我行我素,没有全局观念,那么下次聘任时将不会再聘。

  当然,紧密协作绝不仅局限于中心内部的工作,还要与学校中各个部门更加密切配合。比如:本学期我中心就要初步与教务处配合建立起阳光网室,对高一年级和高二年级在综合活动课时开放等。

  四、设备采购

  本学期根据我校实际情况,准备采购三台针式打印机和笔记本电脑。同时,我中心申请购买视频采集卡一块和大容量移动硬盘一块。

  以上就是我中心本学期的大体工作计划,具体的全在工作中逐步完善。借用李校长的一句话作为我中心全体教师的座右铭:把小事当成大事来做,就没有做不好的!

  信息中心

  20xx—2—26

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篇2

  发展党员工作是否能够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不仅在于是否制定了一个计划,更重要的是要看计划实施的情况如何。因此,在做好制定计划工作的同时,还要抓好计划的实施。各级党组织在实施发展党员工作计划时,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要以高度的自觉性和责任感来实施计划。发展党员工作计划经上级党组织审定后,便具有一定的'约束力和严肃性。因此,下级党组织必须以高度的责任感,自觉按照计划做好发展党员工作。要坚决克服把计划束之高阁或随意更改计划的不负责任的态度。对于不执行计划盲目发展党员或随意更改计划的行为,要给予严肃批评,以维护计划的严肃性。

  (2)发展党员工作计划是指导性的而不是指令性的。在实施计划过程中,要实事求是,根据变化了的情况及时修订计划。计划虽然有权威性、严肃性,但在执行中也有灵活性。尽管制定计划时考虑得比较周密,但也不可能没有一点疏漏。同时,各地情况不尽相同,又在不断发展变化,制定计划时也难以作出完全准确的预测。因此,基层党组织在执行计划时,要从实际出发,不要生搬硬套。既不能机械执行,一个不超过,一个也不少;也不能不顾计划,降低质量,盲目发展。有的入党积极分子虽然早已列入发展计划,若尚未培养成熟,也不要急于发展;有的入党积极分子虽没有列入发展计划,但经过教育和考察,证明确已具备党员条件的,也可以发展。

  (3)在实施发展党员计划中,要注意发展党员数量与质量的统一。只求数量上实现计划而忽视质量,就违背了制定计划的根本目的。因此,实施发展党员计划,必须以保证质量为前提,数量服从质量,达不到质量要求的,就要据实减少发展数量,做到宁少勿滥。

  (4)不能把有计划地发展党员片面地理解为“限制发展”,把发展党员计划中的发展数量错误地当作“指标”、“比例”层层下达。在实施发展党员工作计划中,一些党组织往往把上级的指导性计划当成指令性指标,而硬性规定发展数量和比例,造成一些基层党支部不能从实际出发确定计划发展对象,影响了发展党员工作的正常进行。这样做,违背了制定发展党员计划的本意,必须坚决纠正。

  (5)要加强对实施工作计划的具体指导。上级党委和组织部门要经常检查指导,帮助基层落实计划,总结经验。通过检查及时发现计划本身及实施中的偏差,及时修正计划,解决实施中存在的问题。还要注意分类指导,认真总结典型经验,用典型推动面上工作的开展。通过抓两头、带中间,促进发展党员工作的全面开展。

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篇3

  根据《二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版)》的要求,针对我院医疗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为切实做到“以病人为中心”,保障医疗安全,预防医疗投诉纠纷,减少医患矛盾和争议,特制定《医院20××年度医疗安全管理工作计划》。

  一、医疗安全年度目标

  1、医疗投诉纠纷年发生率(年医疗投诉纠纷总人次数/年门诊住院总人次数)≤2/万(人次);

  2、医疗投诉纠纷年赔偿总额占医疗收入比例≤20/亿(万元);

  3、医疗投诉纠纷年结案率≥90%;

  4、医疗质量安全(不良)事件报告例数每百张开放床位年报告≥20 件。

  二、医疗安全工作重点

  工作重心由事后处理转为事前预防和医疗安全过程控制,切实将医院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落到实处,从源头上控制医患纠纷,减少安全隐患。

  (一)严格依法执业,切实做到依法办院,依法管医,合法行医。

  1、依法取得并及时变更和校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医院按照卫生行政部门核定的新增或变更诊疗科目执业。

  2、强化医务人员医疗卫生法律、法规、规章、诊疗护理规范培训学习,严格临床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质资准入和技术准入管理,严厉禁止超范围、跨专业、超能力执业。实习生、进修生等须在上级医生的指导下开展诊疗活动,不准独立行医。所有医护人员服装穿戴整齐,配带胸牌上岗。

  3、依法取得《放射诊疗许可证》,对放射诊疗设备及其相关设备的技术指标和安全、防护性能进行定期校正,配备完整的放射防护器材与个人防护服用品。每年对影像科人员进行健康体检,并完善放射防护档案与健康档案。

  (二)进一步落实医院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

  1、落实培训学习,提高知晓率。年初开展一次全院培训并进行考核。对医院安全(不良)事件的概念、分类、上报率、报送时限等进行详细培训,让全体职工都有了解,提高知晓率。

  2、加强检查督促,提高执行力。根据患者十大安全目标及不良事件报告的要求,每周对临床各科室进行督促检查,按月汇总并反馈检查结果并纳入绩效考核。

  3、加强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的程序性和时效性。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发生或发现医疗事故,医疗过失行为或者发生医疗事故争议的,应当立即向科室负责人报告,科室负责人必须及时向医务科报告,医院(由医务科负责)按照一般医疗事故争议15天,重大医疗事故争议12小时,特别重大医疗事故争议2小时的时限上报行政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科室每月及时向医务科报告医疗安全情况,临床住院部大科室(内、外、骨、妇、儿)每科年报告≥10 件,其他临床科室(急诊、ICU、五官、口腔、肛肠、康复)每科年报告≥5 件,医技科室(影像、检验、输血、病理、药剂)每科年报告≥2 件,对提供不良报告未达标的科室给予处罚,每差一例扣50元,对提供不良报告超标的科室给予奖励,每超一例奖20元。医务科每季汇总医疗差错事故发生情况向临床科室反馈,并向分管院长提交分析报告。

  (三)加强医疗投诉纠纷预防处理。

  1、应坚持以“预防为主”原则,各科室切实采取预防控制措施以有效防止医患纠纷的发生。

  2、强化法律法规和医患沟通技能培训,通过分类、分期、分批培训,增强医务人员的五种意识(法律意识、责任意识、质量意识、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全院性医疗安全意识教育和卫生法律法规培训由医务科负责1年2次,卫技人员听课率达到90%。质管科、科教科负责采取岗位培训、住院医师制度化培训、学历教育、继续教育等手段以提高医疗技术和业务水平为目的的医疗质量教育。院办、党团组织负责开展普法宣教和职业道德教育。各部门互相配合、各司其职,共同做好医院安全教育工作。科室要利用周会、晨会及科委会不定期组织学习、宣传医疗安全知识,要有书面记录,一年不少于4次。

  3、进一步规范医疗投诉纠纷的登记、报告、讨论、分析、总结及责任追究等工作,院内使用卫生行政部门认可的医疗安全管理软件(医疗质量安全事件信息报告系统)。

  4、完善医疗纠纷“大调解”机制,密切与调委会的沟通协调,密切与卫生、公安、司法、保险等部门联系,及时妥善处理医疗纠纷赔偿和理赔工作,切实降低医院和个人经济损失,杜绝重大群体性恶性医闹事件发生。

  (四)强化医疗安全管理委员会职能,定期开展医疗安全大检查,定期召开医疗安全专题会议。

  1、医院每季度召开一次医院医疗安全管理委员会会议,科室每月召开一次医疗安全小组会议,确定各种医疗纠纷处理意见,分析研究不安全因素,督促各项安全制度落实及时提出整改措施,要有书面记录。

  2、科室应加强日常质量安全自查,职能科室每月一次检查各科室医疗制度落实情况,并汇总反馈给科室,安委会每季度开展一次安全大检查,及时通报医疗安全信息,提出整改反馈意见,科室每季度要进行一次医疗不安全因素自我分析、评估、总结。

  (五)加强重点科室、重危病人、突发性事件等各类事件的应急预案管理。

  对于重危病人、医疗高风险度的重点科室以及突发性事件要进行医疗安全防范,如救护车事故、医患打架、患者院内自杀等,做到提前预防,发生事件立即做出反应并能有效解决。

  (六)落实保险及理赔工作。

  一旦发生医患纠纷或其他事件,立即向保险公司致电出险,并与保险公司保持联系,确保事后理赔顺利,减少医院损失。

  (七)强化医疗纠纷调解办公室管理职能,进一步明确处理程序,进一步规范管理软件。

  1、医务科配备专职医疗服务监控人员,接受患者及家属对医疗服务的投诉,认真听取患方的意见,做好受理投诉记录,向其提供咨询服务,告知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程序:解决途径、患者应当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营造诚信、公正、合理、相互信任、理性解决争议气氛,为协商解决创造条件。

  2、医务科受理投诉后,要做必要的核实、调查,告知当事医务人员和科室。要求当事医务人员就该医疗事故争议向医务科提交书面陈述和答辩材料,对整个医疗过程是否存在过错以及患者提出的问题和不理解的地方予以说明、解释。当事科室医疗安全监督小组负责组织科向讨论,讨论后就该医疗事故争议简要诊疗经过。目前状况、目前采取的救治措施,患方要求科室初步意见(包括责任说明、原因分析、防范整改措施,当事责任人员科室对解决该纠纷的处理建议)提要书面报告。

  3、对于患者投诉,经调查核实后,应向患方通报,将有关情况如实向分管院长报告。如为纯态度或纪律问题,则转交医院纪检监督部门;如初步判断医疗无过失,是由于病员及其家属缺乏医疗常识,或对医疗技术不理解应讲解的,则认真向患方做好说明工作,避免引发新的医患冲突;如初步不能判断是否存在医疗过错,必要时组织医疗安全管理委员会及时召集院内专家级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争议事件进行定性,并确定处理意见。

  4、当院方将讨论结果及处理意见传达给患方时,当事科室主任及当事人必要时应共同参与,医患双方对处理结果无异议的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通过行政部门处理或司法途径解决,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5、发生医疗过失行为的,所在科室负责人或其他医务人员应立即采取有效补救措施,有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由医务科负责组织有关专家,及时对患者进行抢救治疗,避免或减轻患者身体健康的损害,防止损害扩大。

  6、发生医疗争议时,对患方不能复印的医疗文书,对疑似引起不良后果的输液、输血、注射、药物等物品,应当在医患双方在场的情况下封存和启封,由医务科负责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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